近日,州安监局结合国家、自治区强化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督促全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施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我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共计67家,截至2018年10月31日已全部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建立了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制度。在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上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相关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于每日10时准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全体员工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对外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将每日承诺公告内容在昌吉州危险化学品企业QQ群内报送。
昌吉州安监局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同时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于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