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及重要水源地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境内重要水源地引黄济青输水渠周边道路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曹纯路S316店子路口至S309纯化路口段。
二、禁行车辆类型: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包括运输具有健康危险和环境危险的危化品、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及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专用车辆,一律禁止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三、禁行时间:全天 24 小时。
四、绕行路线:可选择 205 国道、228省道绕行。
本通告自2025年8月8日起施行。2025年8月8日至8月16日期间,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教育劝导为主;自2025年8月17日零时起,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现场处罚并通过监控设备抓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