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自9月1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安市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城区路段。
2.限时通行路段:S219省道、S307省道、S309省道、S311省道、S416省道、S418省道、S527省道,早上6时至晚上10时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三、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常备通行路线
G320国道(公桩数:918km-864km+400m);
S218省道(公桩数:185km+120m-253km+800m);
S219省道杨圩至村前路段(公桩数:28km-17km);
S518大干线(公桩数:49km-53km);
S221省道(公桩数:220km-225km+700m);
S527省道黄沙至相城棠山村路段(公桩数:0km-30km);
S309省道棠山村至田南付家圩路段(公桩数:160km-180km+900m)。
四、有关要求
1.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到高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指挥中心提交相关资料(行驶证、交强险保单)进行审批,依法办理通行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2.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3.欢迎市民通过拨打电话(0795- 5296516)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危化品车辆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