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8月28日,北京平谷区交通局接区应急局通知,在早鲍路发现一起涉嫌危货驾驶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检查初期,当事人拒不承认驾驶员身份。经执法人员多方核查,确认其为该危货车辆驾驶员且未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属严重“无证上岗”行为。目前,区交通局执法部门正在开展后续核查,当事人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法律依据: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温馨提示: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及从业者:危险品运输属高风险作业,按法律法规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上岗证),严禁无证驾驶、违规运营。若发现疑似违规危险品运输车辆,请及时向平谷区交通局、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反馈,共同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