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停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范围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所有道路
二、禁停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其他事项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将车辆停放于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坚决杜绝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两旁。
2.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道路停放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未停放于专用停车场且情节严重的(如多次违法停放等行为),将责令运输企业限期整改并限制所属车辆进入古雷石化基地。
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古雷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本通告自2025年9月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