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在对定山镇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日常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起运输标识与实际货物不符的违规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民警按计划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抵达该公司时,工作人员正在卸载一批工业原料。民警随即上前核对货物信息,发现卸载的货物为甲基乙基酮,属于国家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但在进一步核查承运车辆信息时,民警发现车辆显著位置悬挂和喷涂的货物名称却为“甲醇”。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有毒等特性,其生产、储存和使用需严格管理。金华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承运方,存在运输货物与车辆标识严重不符的问题。此类标识不符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在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中误导应急处置,导致危害后果扩大。

民警现场调取了该公司的运输许可证、购销合同等相关材料,并对承运公司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目前,彭泽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金华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一万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