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事故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铜陵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附限行区域图)
本通告中限制通行的区域、路段由各区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环境特点分别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二、限制通行时间
24小时限制通行。
三、限行车辆类型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四、通行许可申请审批
对城市民生保障等生产、生活有特殊需要的,由企业通过“交管12123”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长期通行许可,并在有效期内避开交通高峰予以通行;
因危化品业务临时需要,货物始发地或目的地在限行区域内,确需在限制区域内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由企业通过“交管12123”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许可,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在申请通行许可时,必须满足车辆及驾驶人状态正常的基本条件,同时明确具体的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
五、通行路线
限行车辆过境市区,可通过皖江大道、朱永路、滨江大道、隆门路、陵江大道、G236国道等非限行道路通行。
六、政策过渡期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期间公安机关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将予以提醒和宣传。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请广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严格遵守,合理调整行车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