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重型罐车弯道占道行驶酿事故负全责 2021-06-08 14:50:24   来源:易罐

2021年6月3日10时10分许,志丹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顺宁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志丹县顺宁镇任刘路1公里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警后,中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及询问当事人得知;驾驶人张*驾驶甘M3***6号重型罐式货车,由志丹县顺宁镇托合树湾村出发,当行驶至事发地时,因驾驶人张**未靠右行驶致使车辆与对向行驶的杜**驾驶的宁AD***1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驾驶人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人开车上路,一定要文明行车,各行其道,减速慢行;遇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不明,在确保对面暂时无车的情况下,借道行驶不得影响对向来车行驶,借道后要快速回到自己的车道,同时要提前通过灯光、鸣笛等方式予以警示,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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