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各部委职责,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措施,着力改善交通运输环境,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并且督促交通部、公安部规范执法人员治超行为,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下面着重介绍与卡车司机有密切关系的几个方面。
《意见》明确
一、精简司机办证程序。
1、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
2、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
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1、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2、公路货运罚款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缴入国库,落实罚缴分离。(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依据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一超四罚”依法追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等措施。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
三、降低高速公路收费,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
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严格做好甘肃、青海、内蒙古、宁夏四省(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四、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
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完善港口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拖轮计费方式,修订发布《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清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杂费、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费用、企业自备车检修费用等,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与铁路运输密切相关的短驳等两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