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表示,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立法,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加大工作力度, 2017年年内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2017年年内出台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完成部、省两级高速公路清分系统改造,推进税务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据记者了解,“营改增”解决了困扰物流企业多年的重复纳税问题,但物流业进项抵扣不足、各环节税率不统一、集团型物流企业不能汇总缴纳增值税、个体运输业户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问题依然突出。
例如,在全面实行税收“营改增”以后,运输与仓储等物流服务环节的税率没有统一。货物运输服务”由3%的营业税调整为11%的增值税;“物流辅助服务”由5%的营业税调整为6%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