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从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江西省首部专门就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问题制定的地方法规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江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出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强令货车超限超载最高可处罚3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运输企业、个人有指使、强令司机超限超载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货车一年内超限三次将被吊销营运证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3货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装载证明”
管好了货车起运源头,那么对于已上路的货车该如何治理?征求意见稿对此也给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货车所有人不准强令司机超限超载;
二是要求货车司机必须随车携带证明,以保证实际载货与“装载证明”相符。
4擅自改装货车将责令强制报废
征求意见稿要求全省货车都必须符合国标,绝不能为货车“多拉快跑”、超限超载留余地。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改货车外观和主要部件,要求交警部门一旦发现拼装的货运车辆,必须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卡友们,你们怎么看?